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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贯彻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落实措施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3/30 9:18:53
甘商务流通发〔2017〕91号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厅相关责任处室: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7号)要求,结合省厅职能,研究提出了《关于贯彻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落实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商务厅
                                               2017年3月27日
 


  

关于贯彻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落实措施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7号)精神,切实解决商贸物流领域长期存在的成本高、效率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商贸物流业发展水平,结合省厅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深化改革降成本
  (一)推动货物运输便利通行
  1、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管理部门,做好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控工作,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厅流通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按照国家口岸办的统一部署,依托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单一窗口"试点,推进口岸相关部门落实"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申请一口受理,数据一次递交,审批并联进行,结果一口发布的跨部门共建共享机制,为推动货物运输提供便利化条件。(省口岸办负责)
  (二)优化商贸物流市场监督管理
  1、配合、协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商贸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推动商贸物流行业与公安、工商、交通、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商贸物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物流业信用体系建立工作,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增强商贸物流企业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发布严重失信"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甘肃"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商贸物流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商贸物流信息安全管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厅流通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商贸物流业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物流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行业垄断、地方保护等行为。(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厅法规及公平贸易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技术创新行动
  (三)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按照商务部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基本要求,深入推进物流标准化和智慧物流企业试点工作,总结进入国家第二批物流标准化和智慧物流企业试点经验,扩大示范影响,充分发挥试点典型带动作用,力争使我省更多企业进入国家试点,全面推动托盘标准化等技术标准在全省商贸物流领域的普及应用,逐步建立托盘共用体系,推进管理软件接口标准化。在区域商贸物流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注重对仓储和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停靠及卸货站点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推进商贸物流单证票据标准化,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调动企业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积极性,鼓励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参与专业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工作。(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厅流通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商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省内商贸物流和流通企业加快建设商贸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推进平台间信息互联互通。(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厅流通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物流信息互联共享。加快物流新技术应用步伐,支持企业改造升级现有物流信息系统,实现物流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生产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共用、资源共享。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射频识别技术、卫星实时监控等新技术在共同配送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引导企业在物流活动中采用国家推荐的标准托盘和集装单元,实行货物生产、包装、装卸、运输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动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率先采用标准化托盘共用系统,提高托盘使用率。(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厅流通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流通网络体系行动
  (六)优化商贸物流建设布局。以《甘肃省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2015-2020)》为指导,努力构建兰白、天水、酒嘉等三个重点商贸物流基地和武威、金昌、张掖、定西、平凉、庆阳、陇南、临夏八个区域性物流中心的商贸物流发展格局。(有关市州商务局、厅流通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体系
  1、围绕推进中欧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工信委做好中欧、中亚国际货运班列补贴资金审核工作。
  2、加强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沟通衔接,进一步改善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
  3、引导进出口企业在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进行贸易时,尽可能利用我省国际货运班列进行货物运输。(厅对外贸易处负责)
  (八)健全农村物流配送网络
  1、全力推进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市州商务局、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继续推进八大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同时,2017年在全省没有大市场的市州,支持建设2-3个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通过几年建设,到2020年实现大市场14个市州全覆盖。结合市州农产品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和流通效率,继续在全省引导开展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探索完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投资保障、运营管理、市场监管机制和公益性功能实现机制,加快构建全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
  2、高标准建设重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有关市州商务局、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及《甘肃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依托我省马铃薯、洋葱、高原夏菜、果品、中药材、牛羊活畜等特色大宗农产品产地,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开展重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2017年,在全省重点农产品产地建设10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2020年实现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主要县区全覆盖。
  3、认真开展县乡便民市场建设(各市州商务局、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在全省推进100个以县乡集贸市场为主,社区肉菜市场、活畜交易市场、农机农具交易市场为辅的县乡便民市场建设,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为市州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平台,力争2017年底实现便民市场重点乡镇全覆盖目标。
  4、大力推进全省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有关市州商务局、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 "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行动计划,积极跟踪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共同推进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编制上报的我省2016-2017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表和项目滚动表,争取商务部将更多的我省市场建设项目列入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中,得到国家开发银行组合金融支持,切实促进我省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
  5、大力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冷链流通标准化工作(有关市州商务局、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争取商务部支持,将我省列入国家农产品冷链流通示范试点省份,同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在全省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提升我省农产品冷链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积极引导商务部批准的我省酒泉市特尔鲜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企业,结合示范工作实践和市场需求,健全冷链流通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设施设备应用,强化标准化冷链操作管理,推动形成我省农产品冷链流通良性发展机制。
  6、推进我省中药材主产地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有关市州商务局、厅市场秩序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天士力中天等中药材物流基地,建设集初加工包装、仓储养护、物流配送及追溯管理于一体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提高中药材物流的组织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
  (九)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实施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工程,重点建设兰州、白银、天水、平凉、武威、酒泉等城市共同配送系统。
  1、完善城市共同配送节点规划布局。从实现物流资源利用的社会化、物流资源信息共享、提高重点商品共同配送率为出发点,加强试点城市商贸物流设施规划布局,构建以重点商贸物流园区、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共同配送点等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城市共同配送网络体系。
  2、实现城市公共配送车辆的标准化。鼓励通过新购或改造的方式,组建"五统一"的城市配送专用车队,逐步建立以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货运车辆体系,对不符合标准的配送车辆不予注册营运。推进货运公交定点定线运输,定点装卸,推广使用标准化托盘,降低物流过程成本。
  3、建立城市共同配送信息平台。鼓励商贸企业信息平台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信息系统与各配送车辆对接,企业间的信息与业务流程对接,实现电子数据交换和物流信息共享和供需对接。
  4、建设末端配送网络。支持连锁、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现有零售终端网络或快递配送站点,在住宅小区、商务区、农贸市场、机关、学校、医院等地新建或提升改造标准的共同配送末端配送店,同时对社会提供快速消费品的配送、包裹快件收寄等综合服务。鼓励在快递包裹收发密集区(例如:院校、政府机关、写字楼等)建设公共自助提货柜。(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厅流通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联动融合发展行动
  (十)促进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
  1、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增强物流协同服务能力,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物流成本。鼓励传统商贸物流企业功能整合和业务创新,积极发展定制物流服务,进一步优化物流组织模式,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物流需求。(各市州商务局、厅流通业发展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国内外大型电商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在我省设立智能仓储配送中心。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着力解决快递物流运营车辆规范通行、末端配送、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等难题,补齐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发展短板。
  3、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建设消费体验示范中心,发展体验式消费业态,增强实体店体验式、全程式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电子商务在农村流通升级转型中心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厅电子商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降本增效保障行动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省厅及各市州商务局要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基金、省级及地方预算资金,发挥政府投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支持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性、带动示范作用强的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城乡配送网络、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等物流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加大投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十二)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更好地发挥省物流行业协会、省物流学会、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行业协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行业运行监测与调查研究、技术推广、标准制(修)订和宣传推广、信息统计、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健全和完善各项行业基础性工作,积极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共同推动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全厅上下要充分认识商贸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一系列支持物流业高效发展的文件精神。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以提高商贸物流效率、降低商贸物流成本为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继续发挥好商贸物流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省厅要加强协调指导,并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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